依法治国是一场“去潜规则化”的洗礼

发布时间:2014-09-03浏览次数:

法治并没有倒退,只是基础差了些,进程慢了些,法治的进程从去政治化开始,目前刚刚走到“去潜规则化”的阶段。

一、全民政治化

从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社会整体上经历了一个全民政治化的过程。

阶级斗争为纲使公众陷入无休止的政治运动中,都成了政治人,政治生活取代日常生活成为每个人生存的主要状态。这种状态在“文化大革命”时期达到顶峰,为了政治,夫妻反目、父子断绝关系的现象见怪不怪。

政治虽是人的属性之一,但人并非政治动物,全民政治化违背人性,破坏正常伦理秩序,也使经济退化、民生凋弊,最终危及政党和国家。阶级斗争从本质上仍然可以归结为“种性制度”的政治升华,因为其不承认人是平等主体这一前提,实质是一类人歧视和剥夺另一类人的封建残余制度,是严重不符合现代性要求的。

全民政治也使整个社会走向了全面危机。

二、去政治化

抛弃阶级斗争为纲开启了“去政治化”的进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纲领承认物质需求是社会生存发展的基础,民众的首要需求是物质,而不是政治,从而促使整个社会弱化政治、回归人性、回归理性。上世纪七十年代末那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大运动改变了人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运行方式,催生社会转型、人性解放和经济快速发展。小平同志不只是总设计师,是社会教父!

在社会“去政治化”的过程中,所坚持的战略方针是以经济建设取代政治斗争,所使用的最主要的手段正是改革开放。改革是去政治化的思想改造和制度建设过程,开放是主动引进外部促进因素,并且开放本来就应是一个现代国家的常态。改革和开放都是手段,而不是目标,坚持改革开放是因为这个手段还远远没有过时。

三、社会整体上潜规则化

通过改革开放,社会摆脱了全民政治的桎梏,经济突飞猛进,物质极大丰富,但却出人意料地掉入了“潜规则化”的陷阱,当今社会最主要的特征就是潜规则横行。

社会整体上潜规则化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制度法律表面化”。从顶层到末梢的很多制度和法律都存在表面化的问题,如宪法规定法院对人大负责,但事实上都是向党委负责,且司法的政治地位很低;又如法律规定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股东大会是权力机构,但实际上是其他因素在支配每一家公司。二是“权力交易化”。权力本是人民赋予、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但实际上成了寻租工具和个人谋利工具,成了可以交易的商品,以至于不得不进行空前的反腐行动。三是“经济行为私利化”。规范市场和经济的法律浩如烟海,但许多国有和公众型公司都将谋取私利作为交易动机,经营过程中腐败、失信、短期行为盛行。四是“社会伦理关系化”。人与人之间唯关系是从,社会缺乏最基本的契约精神和平权意识,损人利己、关系至上成为最主要的生产关系。五是“社会结构阶层化”。实行市场经济之后,社会并未象预期的那样达到共同富裕,而是逐渐分化,“体制内与体制外”、城市与农村、屌丝与官(富)二代等不同阶层之间界线明显、对立加剧。六是“社会成员城府化”。各个阶层的成员都以熟悉和掌握潜规则为荣,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几乎每个人都拥有表面上和暗地里的双重人生。

在上述大的方面之下,具体每个细分的社会生活领域里,还都有着许许多多的小潜规则,比如刑不上常委,维稳靠截访,灰色收入,小孩入学拼爹,医生开新药拿回扣,上驾校要给教练送烟抽等等。事无大小,一概潜规则当道。

相比之下,演艺圈里吸毒淫乱等号称潜规则的那点事儿,根本就不值一提!

潜规则已经形成一种极其严重的路径依赖,甚至已经取代明规则成为国家治理和社会运行的主要规则。结果是官员渎职、企业失信、市场失范等现象肆意蔓延,国家治理成本和经济交易成本无比巨大,社会个体普遍缺乏公德,短期行为和利己行为盛行,法律不被遵守,法纪崩坏。最终导致发展无以为继,整个社会呈现非理性状态。当前大大小小的社会问题几乎都可以归结到潜规则横行的根源上。

社会走向潜规则化的原因十分复杂,大体说来包括:一是与传统文化中的内敛、含蓄等修身处世方法有关。二是在社会顶层行为模式中,长期存在制度宣示与实际做法完全不同的问题,从而带给社会成员一种尊崇潜规则、允许说一套做一套的心理暗示。三是在去政治化和个人崇拜的过程基本完结之后,并未确立能够真正填充人心的新意识、新机制、新文化,导致思想和信仰发生混乱,时而西化、时而国学、时而唱红、时而邪教,多数人信奉的则是说不出口的最简单庸俗的拜物主义。四是个体富足早已成为每个人的生存目标,但社会主要财富的实际归属者却存在虚位(名义上的公有),这二者之间的悖离必然催生隐蔽的财富转移规则,所谓的“既得利益”是怎么得到的?靠的就是潜规则!

四、去潜规则化

一个依赖潜规则运行的社会,最终肯定是会裹足不前的。首当其冲的问题就是理论上越来越不自信。虽然个别问题可以“不争论”,但如果刻意回避的问题多到一定程度,大家就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况且别人家的理论都是能够明白清晰地表达的,会形成反差,持续下去,理论自信就会出问题,潜规则必须要变成明规则了。其次是潜规则不同于明规则,不是平等适用的规则,而是被一部分人掌控的规则,潜规则盛行的结果就是社会分配严重不公,公平缺失,发展失衡,社会层级分化严重,矛盾冲突不断升级。再次是外部环境,尤其是经济环境因为金融危机发生了变化,原来靠快速发展而掩盖的潜在问题暴露了出来,许多问题需要摆到桌面上,按照明规则来讲了。最后是底层民众依靠朴素的规则意识,通过自媒体等新的传播手段,取得了一定的话语权,潜规则体系受到巨大冲击,象沾点儿公家便宜这种再寻常不过的潜规则,到了体制外的网民那里,都成了不得了的事情,网络上一天到晚都在炒作原本“只做不说”的大情小事,社会行为规范亟需进行重组。

总之,潜规则越来越不堪为用了,社会需要经受一场去潜规则化的大洗礼,用明规则代替潜规则。而明规则毫无疑问就是“法治”。

反腐、简化行政审批和司法改革都是“去潜规则化”的手段,前两项是要改变官场潜规则、资源配置潜规则和交易模式潜规则,是着力于上层和官僚层的去除潜规则的运动,关键在于如何打老虎,和如何激励官员为公为民。司法改革是要革除规避法律、有法不依的潜规则,是着力于市场和公众行为矫正的运动,关键是落实司法公正,筑起明规则的最后一道防线。

就象去政治化时,要以经济建设来补位一样,在去除潜规则化的过程中,真正核心的设计同样在于用什么来补位、怎样补位的环节,法治就是那个补位的角色。所以,反腐等等只是破局和起步的手段,依法治国、建立明规则才是正题,也才是建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要义。

五、依法治国:以明规则取代潜规则

依法治国在当前体现为一场去除潜规则、建立明规则的大变革,因而,依法治国绝非引进西方的政治制度。前三十年所确立的社会主义政治基础,和后三十年执行的发展经济、改革开放的纲领,与依法治国并行不悖,都是民族复兴实现中国梦的保障。

鉴此,依法治国首先是要打破权力运行潜规则,建立权力约束和权力行使的新规则,简政放权、规范政务、财产公示、反腐惩渎等都是新规则、明规则。其次是确立经济法治原则,让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口号落到实处,为市场运行和商业行为制定一部经济宪章级别的法典。再次是建立以司法为核心的规则守护机制,强化规则的权威性、契约的约束力,逐步将交易行为和公众行为引到守规则、讲诚信的轨道上来。当然,还应当消除潜规则滋生的土壤,完善产权制度,加快解决公有财产主体缺位的老大难问题。更进一步的话,在宗教问题、教育导向问题、政治脱敏等问题上去除潜规则也十分可期。

至于权力来源、分权制衡、政治利益多元化等问题,并非当前社会问题的根源,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策略,没必要将它们扯进这场“去潜规则化”的社会变革之中。以前后两个三十年的传承为基点,遵循从去政治化到去潜规则化的变革路径,开创有效率的法治社会新形态才是现实选择。

    “去潜规则化”是对权力运行方式、公众行为模式和财富分配机制等全方位的再造,是一场社会大洗礼。而且,不同于去政治化的人性解放路径,去潜规则化需要遵循理性植入的路径,保守派和自由派都可能成为反对派,阻力更大,难度也更大。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