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派员参加“房地产开发与物权纠纷司法解释专题讲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11浏览次数: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文件
 
(2009)皖凯律行管字第06号
 
关于派员参加“房地产开发与物权纠纷司法解释专题讲座”的通知
 
本所各律师: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拟于2009年5月9日至11日,在南京市举办“房地产开发与物权纠纷司法解释专题讲座“”,本所拟派一名律师参加该专题讲座(相关费用依据《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培训管理规定》办理),愿意参加研讨的律师可向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截止于2009年5月5日18时。
      特此通知!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2009年04月30日
 
 
 
 
 
主题词:  派员  参加  房地产  讲座    通知
 
­­­­­­­­­­­­­­­­­­­­­­­­­报:/
发:本所行政事务部、各位律师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2009年04月30日印发

印数共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