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文件
皖凯律行管字[2014]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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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所第五十一次集体学习的通知
本所各律师、实习律师、工作人员:
根据《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学习制度》的规定,定于二O一五年七月二十六日(星期日)下午三时整,在本所会议室举行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第五十一次集体学习活动,请准时参加。
本次学习的主题:1、传达司法部关于依法治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人:胡鹤凌 /合伙人);2、《企业破产和破产管理人》(主讲人:刘圣海、程宗全/律师);3、刑辩案件讨论(主持人解青/副主任)。
特此通知。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印)
二O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 关于 开展 第五十一次 集体学习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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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本所全体专职律师、实习律师、本所行政事务部
印数共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