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迎春律师被致公党中央委员会授予“5.12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称号

发布时间:2009-05-17浏览次数:

黄迎春律师被致公党中央委员会授予“5.12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称号
      值5.12四川汶川大地震一周年之际,中国致公党中央委员会向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黄迎春律师授予“5.12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以此来表彰其在去年5.12抗震救灾中的突出成绩。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以后,中国致公党党员、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的主任黄迎春组织本所律师并带头向地震灾区捐款捐物,同时,其作为致公党合肥市庐阳区主委,号召本区广大党员又通过致公党合肥市市委会向地震灾区捐款捐物,其在大灾面前做出了致公党员应做的贡献。致公党中央委员会为表彰其先进事迹,特授予黄迎春同志为“5.12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称号,并以致公党中央委员会的名义向其颁发了“荣誉证书”。